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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房产继承一般是以有房屋权属证明的房子才可办理房屋继承手续。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继承?

  一、没有证的房子如何法定继承

  房产没有办理的房子,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二、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第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第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遗产分配的原则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没有产权证明的房子首先应当判定能否进行继承,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主要看政策跪地是否允许继承。如果允许继承则可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