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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史上最猛交罚新规生效,外地司机被处罚,称不了解深圳新规“非常冤屈”

 被称为深圳史上最猛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于8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首日,深圳市交警局对三名使用贴纸改造号牌的司机,处五万元罚金并拘留15天。此举一出,立即引起市民热烈议论,褒贬不一。

 实施首日,深圳市交警局出动数百名警力展开“天眼”行动,共查处各类涉牌证违法39宗。其中,三名司机因使用贴纸变造号牌,各被罚款5万元,记12分,拘留15天的最严厉处罚。

 交警回应:高额罚款能制止违法行为

 新《条例》实施不仅引起市民的热烈议论,而作为执法部门也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昨日,深圳市交警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新《条例》出台后,有民警认为高额罚款能够制止越来越多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也有民警认为,高额罚款确实不太合适,可能会导致暴力抗法事件的频繁发生,不利于民警的执法环境,“我个人认为是不合适的,但此条例由立法机关审议通过,我们也不清楚他们的立法思路,作为执法机关只能贯彻实施。”

 不少市民认为新《条例》出台应该设立一个缓冲期,让更多市民了解新《条例》的各项规定,而不是直接上街处罚。对此,深圳市交警局民警表示,在新《条例》实施之前,交警部门已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宣传期即为缓冲期。更为重要一点是针对这些交通违章的行为,深圳交警部门一直在进行查处,市民理应清楚这些行为将触犯法规。

 律师说法:建议司机进行行政诉讼

 “不教而诛”,指事先不教育人,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这是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梅春来律师对深圳市交通处罚新《条例》的一句评价。

 梅律师认为,新《条例》法律依据存在疑问,执法部门对套牌假牌车司机处五万元罚金并拘留,已经违反了国家的行政处罚法,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五万元的处罚应举行听证。另外,对于执法机关拘留司机,梅律师认为其拘留的法律依据不完备。因此,建议司机事后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另外,梅律师认为,新《条例》施行的定额罚款属于“一刀切”的做法,不按照违法情节的危害性进行处罚,是一种定额罚款,比如套牌假牌车的处罚力度远超酒后驾车,这是非常荒唐的行为,可以说罚款方式存在疑问。梅律师表示,五万元的天价罚单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过于沉重,相关法规的制定者把深圳人当做“全是百万富翁,个个开宝马奔驰了”。

 广州交警:贴牌罚两百扣6分

 8月1日起深圳实施全新的交通处罚新《条例》,一张高达5万元的“天价罚单”引起广州车主和市民热议。广州交警部门昨日表示,由于没有特区立法权,广州市仍将按照《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贴改号牌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与深圳相比,两者罚金甚至相差几百倍。

 据了解,广州交警自本周起开展亚运倒计时一百天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之前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将一直维持针对套牌车、假牌车、无牌车的高压态势。而贴改号牌的行为,自7月19日起为期四天的亚运限行演练以来,交警部门就多次重申,将采取人工巡逻和电子监控双重手段重点打击,处罚措施为罚款200元、扣6分。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昨日表示,由于深圳是经济特区,有立法权,故可以设定比上位法处罚上限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但是,广州没有自己的立法权,故处罚力度仅可以在《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上下浮动。

套牌假牌车罚五万

 新《条例》规定,对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处于五万元罚款。

主动学习可减记分

 新《条例》规定,驾车人累积记分未达到12分的,可以申请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不少于6小时,考核合格后每次减少其累积记分3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超过6分。

 深圳“天价罚单”一出,马上引起广州市民热议,对于深圳交警部门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一事,市民明显呈现两种态度。